English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0年內地高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简章

    时间:2010-01-13 作者: 点击:

    前言

    在廣袤的中國大陸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地域內,分佈著1000多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其中教育部直屬高校73所,中央其他部門所屬院校38所,其餘大部分院校隸屬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這些高等學府中,共設有615個種類的專業供考生選擇。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內地高等教育的規模、品質、辦學條件和科研水準都有了長足的提高。

    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和臺灣在教育領域的交流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學生到內地高校求學深造,也有越來越多的內地學生到香港、澳門的大學學習。為方便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考生就近報考內地普通高等高校,我們先後在北京、上海、福州、廈門、廣州、香港、澳門等地開設報名和考試地點。

    本簡章僅介紹了2010年參加聯合招收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學生的內地普通高等學校部分情況,若要瞭解高校更多的信息可在互聯網上查詢,網址是:www.chinaedu.edu.cn。或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諮詢,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大樓1203室),郵政編碼:510631,電話:(020)38627813,傳真:(020)38627826。

    竭誠歡迎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學生報考中國內地普通高等學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

    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

    一、報名

    1.報名資格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並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①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④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最近四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持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認證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參加報名。華僑考生須在內地各報考點報名考試,港澳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考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

    考生須認真閱讀招生學校(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專業目錄》中查知相關內容。

    2.報名時間

    3月15日至4月16日(週六、日除外),其中3月15日至3月31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4月1日至4月16日為現場正式確認時間,以上具體時間安排以各報名點公告為准。

    3.報名地點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北京市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郵政編碼:100083,電話:(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欽州南路500號,郵政編碼:200235,電話:(021)64946010,(021)64511200)。

    福建:

    ①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政編碼:350003,電話:(0591)87819345,傳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廈門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廈門市火炬二路269號,郵政編碼:361006,電話:(0592)5703107,傳真(0592)5703106)。

    廣州:

    暨南大學華文學院(廣州市天河區廣園東瘦狗嶺路377號,郵政編碼:510610,電話(020)87205925,傳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電話:(852)36288787,36288711);

    ②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電話:(852)28936355);

    ③香港中國旅行社及各分社:

    灣仔分社: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 電話:(852)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華道196-202號嘉富大廈地下 電話:(852)25650370

    筲箕灣分社:香港筲箕灣南康街18號康華大廈地下3號 電話:(852)28854728

    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72號 電話:(852)27895888

    深水埗分社: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269-273號瑞祥大廈地下B鋪 電話:(852)27250038

    將軍澳分社:九龍將軍澳東港商場二樓209號鋪 電話:(852)26286118

    觀塘分社:九龍觀塘牛頭角道300-302號裕民中心商場地下 電話:(852)23438243

    荃灣分社:新界荃灣青山道189號地下 電話:(852)2499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號 電話:(852)24755367

    大圍分社:新界沙田大圍村南道77-81號地下 電話:(852)26917261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廣福道128-130號地下 電話:(852)26572883

    屯門分社:新界屯門青山公路168地段嘉華大廈1/FA鋪 電話:(852)26188188

    澳門: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13至15樓,電話:(853)83969368)。

    各報名地點備有《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考生可徑往索購。

    4.報名方式

    2010年聯合招生報名採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按規定時間到有關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親自前往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的考生,經報名點同意後,可以委託親屬代為正式報名,代報者憑考生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相片文件以及其它報名資料到報名點現場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每個代報者只能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時,考生或代報者須繳本人高中畢業證書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就讀學校開具學歷證明)、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報到時補繳最後一學年的成績單)、居住所在地身份證明副本,以上資料同時帶備正本用以核對,並繳付報名考試費人民幣550元(在香港、澳門各報名地點報名繳付港幣550元)。

    報名後未能通過公安部門身份驗證者或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5.填報志願

    考生在報名時同時填報志願。

    ①聯合招生錄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進行。考生按錄取批次填報學校志願,其中每個本科批次填報2所學校志願,每個預科批次填報1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填報4個系科或專業志願。

    ②報考內地聯合招生學校的考生,亦可填報暨南大學和華僑大學各系科或專業志願。

    二、考試

    1.考試科目類別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農醫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

    2.考試時間

    5月22日至23日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日期

    時間

    科目

    5月22日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語

    5月23日

    (星期日)

    9﹕00-11﹕00

    數學

    13﹕00-15﹕00

    物理、歷史

    16﹕00-18﹕00

    化學、地理

    3.考試地點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廈門 由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廣州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 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三、錄取

    6月中下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錄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的順序進行,招生學校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並經學校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四、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聯招辦錄取專用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課。

    五、其它

    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報考藝術、體育院校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由有關院校確定,考生本人應及早直接與要報考的院校聯繫。

    考生可在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上查詢成績、錄取情況,還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該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咨詢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

    二○一○年一月

    (来源: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友情链接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坤銮楼(主楼群二号楼)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361102

    电子邮件:oec@xmu.edu.cn(招生) oecbgs@xmu.edu.cn(办公室) 网站:http://oec.xmu.edu.cn/

    电话: +86 (0)592 2186211 传真: +86 (0)592 209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