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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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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时间:2016-05-24 作者: 点击:

    根据组织部通知要求,近期将开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员本人须到党秘办领取《组织关系接转须知》,并签字。

    二、党员须认真阅读两份附件相关要求,并于6月10日前提交以下四个信息或材料给党秘:

    1、“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信息

    2、接收单位名称信息

    3、接收单位是否需要提交组织档案的情况(一般来说,组织档案会跟人事档案一起寄送,但部分单位需与介绍信一起转接才肯接收组织关系落户)

    4、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两学一做”学习心得。

    三、拟于5-7月答辩的同学需在6月10日前提交上述材料;拟于9月答辩的同学需于9月中旬开学时提交上述材料;其他延期毕业的党员,需于答辩前一周提交上述材料。

    有不清楚的问题,可随时咨询党秘。联系电话:0592-2187368

    特此通知!

    院党委

    20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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