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随着夏季的临近,气温逐渐升高,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督厅[2015]1号)、《厦门大学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分布着较多的景观湖、水库和其他水道。夏季天气炎热,请勿私自到海、湖和水库中游泳,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侥幸心理。
二、学生要学习游泳技巧,可以通过游泳课,到游泳馆请专业教练训练等,切不可到非正规场所学习或教授游泳技巧。如发现其他同学到缺乏安全设施、偏僻的地方游泳,请及时上报,对不听劝阻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各班可通过主题班会加强游泳安全知识教育,尤其是溺水后自救和救人的基本常识,防止因为错误施救导致悲剧。
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