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激励学院本科留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现根据《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试行)》的规定,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2014届经贸汉语、汉语言教育、汉语言文化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按照全体毕业生15%计算,出现小数点时四舍五入取整。
教育文化班人数16人,名额:3人;
经贸12A班人数39人,名额:6人;
经贸12B班人数34人,名额:5人;
三、评选条件
1、在学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自觉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情操;
4、学习努力、勤奋用功、出勤率良好,在校期间修满所规定学分,学习成绩 (含实习课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平均90分以上。
四、评选程序
1、5月26日,确定名额并向全体毕业生公布。教学秘书提供当年应届毕业生三、四年级的学习成绩及排名情况,排名在前30%(出现小数点时四舍五入取整)者,进入评选范围。
2、进入评选范围的同学下载附件《海外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填写后由班主任填写意见,6月6日前交到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对进入评选范围的同学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
4、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院长、系领导及相关部门老师、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依据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人。
5、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候选人资格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海外学生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学生工作部须对此进行调查核实。
6、公示结束后,对确定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并张榜公布。
附件:海外教育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表
海外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