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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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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社会保障卡启用前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时间:2013-11-22 作者: 点击:

    各位同学:

    本学期新参保大学生的社会保障卡将于12月10日正式启用,为保证参保学生的医疗费用能及时获得报销,现将社会保障卡启用前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3年7月1日起至社会保障卡启用这段时间内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条件的,均可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

    二、基本流程

    参保学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报销,程序如下:

    (一)自行办理

    参保学生本人直接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到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门诊3000元以下、住院6000元以下在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销;超过上述数额则在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销)办理。

    (二)委托办理

    委托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办理的,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所需时间较长,2个月左右;

    2.受理时间及地点:

    思明校区在学生事务大厅(南光四101办公室),每周四下午14:30-17:30;

    翔安校区在学生事务大厅(学武楼C105办公室),每周二下午14:30-17:30。

    3.按附件准备好相关材料。

    三、其他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后江埭路65号,联系电话:5863099。

    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2楼,7889775。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泰康人寿咨询电话:5891825。

    特此通知。

    附件: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doc

    海外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年11月22日

    友情链接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坤銮楼(主楼群二号楼)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3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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