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厦门大学90周年校庆用餐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用餐事项公告如下:
1.供餐时间:4月6日10:30—13:30。
2.供餐地点:校本部(海韵园餐厅除外)、漳州校区各餐厅。
3.校友凭校友证到芙蓉餐厅二楼或校内其他餐厅用餐。
4.教职工(含离退休)、学生凭校园卡在各餐厅用餐,每卡限刷一次,为识别身份,每卡刷0.01元。
5.有清真用餐需求者至东苑清真餐厅或漳州校区北区清真餐厅用餐。
6.校庆当日午餐不接受现金消费。
7.请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
希各周知。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后 勤 集 团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