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年校庆期间学校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学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2项)、定向奖学金(4项)和专项奖学金(6项)三大类。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研究生(各4名,全校共12名):原则上我院可推荐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按照学校下达名额,我院国内研究生可评选2名,其中曹德旺奖学金1名(4000元/名)、潘懋元奖学金二等1名(5000元/名),具体见附件3。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我院可推荐1人参评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具体见附件4。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及要求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学院学生评奖评优情况汇总表。各班按相应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审核申请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
(二)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因差额评选,申报材料需在3月12日17:00前提交给班长,班委审核后于3月13日17:00前提交给陈老师。
其他奖学金请于3月13日17:00前提交给班长,班委审核后于3月14日17:00前提交给陈老师。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年级之前的学生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细则》;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仅供参考,详见附件7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五、其他
此次参评成绩以3月10日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
学校通知链接
附件:校庆奖学金评审材料
院学工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