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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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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9 作者: 点击:


    各位同学:

    2023年校庆期间学校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学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2项)、定向奖学金(4项)和专项奖学金(6项)三大类。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研究生(各4名,全校共12名):原则上我院可推荐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按照学校下达名额,我院国内研究生可评选2名,其中曹德旺奖学金1名(4000元/名、潘懋元奖学金二等1名(5000元/名),具体见附件3。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我院可推荐1人参评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具体见附件4。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及要求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学院学生评奖评优情况汇总表。各班按相应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审核申请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

    (二)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因差额评选,申报材料需在3月1217:00前提交给班长,班委审核后于3月13日17:00前提交陈老师

    其他奖学金请于3月1317:00前提交给班长,班委审核后于3月14日17:00前提交给陈老师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年级之前的学生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细则》;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仅供参考,详见附件7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五、其他

    此次参评成绩以3月10日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

    学校通知链接

    附件:校庆奖学金评审材料


    院学工组   

    2023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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