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材料评审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10 作者:学院 点击: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特点,现制定学院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材料评审工作方案。


    一、材料评审原则

    根据《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学院坚持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选拔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二、申请考核程序

    1.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在3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

    (1)《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如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说明: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交。

    2.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3.专家组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材料围绕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评审办法

    材料评审小组主要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并评出具体成绩,评分细则如下:


    审核内容 满分分值 备注

    外语水平 100分 参照考生提供的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本科阶段成绩单上外语课程成绩、考生发表外语论文等进行评定

    专业能力 150分 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书籍阅读情况,研究计划书写水平,本科专业课成绩等

    综合素质 150分 学术履历,获奖情况,社会服务情况,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论文发表情况,担任职务等


    任一审核内容不及格(外语水平60分以下、专业能力90分以下、综合素质90分以下)者为材料评审不合格,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材料评审分数在最后总成绩的占比5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电话:0592-2187707, Email:qinjingjing@xmu.edu.cn


    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日


    友情链接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坤銮楼(主楼群二号楼)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361102

    电子邮件:oec@xmu.edu.cn(招生) gjzwjy@xmu.edu.cn(办公室) 网站:http://oec.xmu.edu.cn/

    电话: +86 (0)592 2186211 传真: +86 (0)592 209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