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8-2019学年,学校将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2),我院可申报的名额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业型硕士3名
研究生校级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差额) 研究生1名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校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发至我校名额,以学院为单位分配名额。在考虑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基础学科、重点学科和培养质量等相关因素(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校级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8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号)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
4.《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年9月修订)
5.《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3)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4)。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5,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见附件6。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需要材料:
1. 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
2.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3. 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顺序整理见附件5备注);
4. 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要材料:
1.《承诺书》(一式一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3. 《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
4. 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 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25日(周二)上午12:00。
为不影响整个学校评审进度,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校通知链接:
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xsc.xmu.edu.cn/2018/0918/c3084a351741/page.htm
关于2018-2019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xsc.xmu.edu.cn/2018/0913/c3084a351253/page.htm
海外教育学院学工部
2018年9月20日
各类奖学金文件请见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