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7年)》之工作要求,接收院校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考核孔子学院奖学金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汉语能力,并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提出评审建议。现经学院评奖委员会讨论,公示评审建议如下:
全额奖学金 ***
公示期从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三个工作日),若对以上院级评审建议有异议,请于11月27日之前向海外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评审材料将上交学校审查,并提交国家汉办进行最终审核,最终评审结果以国家汉办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2187478
E-mail: oecsa@xmu.edu.cn
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