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

    时间:2016-09-08 作者: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大学《关于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3),我院可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

    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6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2016年9月份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奖学金。

    2.台湾、港澳学生参评的宝钢学生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

    3.参评人选应同时符合以上评审办法和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见附件5)中所规定的评奖条件,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

    三、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提交申请表、评审表和汇总表(参见附件7)。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9月19日 下午17: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院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6日

    友情链接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坤銮楼(主楼群二号楼)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361102

    电子邮件:oec@xmu.edu.cn(招生) gjzwjy@xmu.edu.cn(办公室) 网站:http://oec.xmu.edu.cn/

    电话: +86 (0)592 2186211 传真: +86 (0)592 209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