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5年下半年,学校将评审“光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宏信奖学金”等5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办法
1.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学院可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5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 光华奖学金
光华奖学金一等1人,要求全日制专业硕士。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2015年9月份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奖学金。
2.参评人选应同时符合以上评审办法和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见附件5)中所规定的评奖条件。
三、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请将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B207办公室陈老师处。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9月22日中午12:00。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院学生工作部
20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