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奖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我校关于本次评奖评优的文件包括:《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厦大学[2003]17号)、《厦门大学关于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的规定》(厦大学[1995]4号)、《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03]16号)、《厦门大学关于评选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办法》(厦大学[1999]1号),以上文件可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规章制度区下载或从学生手册中查阅。
(一)参评对象
“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均为全日制正常学制内二年级以上(包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二) 研究生评选名额和金额
1.“三好学生”占可评博士生数的10%、硕士生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占可评研究生数的2%;
2.受表彰的学生根据荣誉称号享受对应奖学金硕士200元、博士250元。
(三) 我院评奖指标: 我院可评"三好学生"1名
(四)交表时间: 截止到2010年11月23日上午11:00,逾期不再受理.
详细评奖情况请登陆学生处网站查看:http://xsc.xmu.edu.cn/article.asp?ArticleID=1892
附件为“三好学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