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1年校庆期间学校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3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学院本次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学院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1. 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研究生(10000元/人,全校共12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学院可参评“建行奖学金”2名(3000元/人,其中学硕1名、专硕1名),“工行奖学金”1名(3000元/人,专硕可参评),“茅台奖学金”1名(8000元/人,专硕可参评)。
(二)专项奖学金
1.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在我校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如无新的突出表现和成果,国际学生奖学金在校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申报。
(2)本科生(一等6000元/名,二等4000元/名,全校共12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本科生作为候选人。
(3)研究生(一等8000元/名,二等5000元/名,全校共6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候选人。
(4)国际学生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
2.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研究生(5000元/人,全校共15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候选人。
(2)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
三、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5)。
(二)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专项奖学金(即国际学生奖学金和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报材料请在3月10日17:00前交到各年级班长处;其他奖学金请在3月11日17:00前交到各年级班长处。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非2019级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参评适用);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仅供参考)。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处通知原文:https://xsc.xmu.edu.cn/info/1060/16522.htm
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学工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