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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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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部分项目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2-03-01 作者: 点击:


    各位同学:

    2022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42项校级奖学金拟于近期发布,因涉及差额评选,提前发布部分项目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先评选校级奖学金中的5项奖学金,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学院可参评国际学院奖学金2名(硕士研究生1名,本科生1名),谢正赞奖学金1名(研究生1名)。

    (一)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 在我校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如无新的突出表现和成果,国际学生奖学金在校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申报。

    2. 本科生(一等6000/名,二等4000/名,全校共12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本科生作为候选人。

    3. 研究生(一等8000/名,二等5000/名,全校共6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候选人。

    4. 国际学生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

    (二)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 研究生(5000/人,全校共15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候选人。

    2.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

    二、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5)。

    (二)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请在3617:00交到各年级班长处;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报材料请在3417:00交到各年级班长处。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 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之前的研究生参评适用)。

    3.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含)以后的研究生参评适用)。

    4.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5. 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仅供参考)。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处通知原文: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18740.htm


    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学工组

    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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