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2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42项校级奖学金拟于近期发布,因涉及差额评选,提前发布部分项目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先评选校级奖学金中的5项奖学金,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学院可参评国际学院奖学金2名(硕士研究生1名,本科生1名),谢正赞奖学金1名(研究生1名)。
(一)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 在我校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如无新的突出表现和成果,国际学生奖学金在校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申报。
2. 本科生(一等6000元/名,二等4000元/名,全校共12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本科生作为候选人。
3. 研究生(一等8000元/名,二等5000元/名,全校共6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候选人。
4. 国际学生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
(二)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 研究生(5000元/人,全校共15个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候选人。
2.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
二、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5)。
(二)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请在3月6日17:00前交到各年级班长处;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报材料请在3月4日17:00前交到各年级班长处。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 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之前的研究生参评适用)。
3.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含)以后的研究生参评适用)。
4.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5. 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仅供参考)。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处通知原文: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18740.htm
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学工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