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2年校庆期间学校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学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6项)、定向奖学金(2项)和专项奖学金(4项)三大类。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研究生(各4名,全校共12名):原则上我院可申报1名最优秀的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名额,我院可参评建行奖学金2名(学硕、专硕各1名,3000元/名)、金龙鱼奖学金1名(专硕,5000元/名)。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差额评定,申报名额见附件4,具体已于3月1日发布。
https://oec.xmu.edu.cn/info/1025/9673.htm
三、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申请表、汇总表和参评学生情况表交给各班班长。班长组织班委负责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并在班级公示推荐1天。
(二)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3月10日(周四)24:00前提交到班长处,班长公示结束后于3月13日(周日)24:00前交给陈老师汇总。各位同学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非2019级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细则》;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
附件: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材料
院学工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