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2年下半年学校将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我院可申报名额指标数见附件2,其中:
1.国家奖学金
我院可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名(学术型硕士1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2名)。
2.校级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我院可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2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 号)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20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5.《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细则》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3)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4)。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有意申报的同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5,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见附件6。请将以上所需材料和学院2022年下半年各项奖学金参评情况表于9月20日24:00前交至班长处。各班于9月21日24:00前将初审后的推荐材料交到陈老师处。
为不影响整个学校评审进度,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奖学金的设置旨在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各班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后,各班要认真总结奖学金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同时,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奖学金的影响力。
学校通知原文: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4491.htm
附件: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院学工组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