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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14-07-11 作者: 点击:

经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同意,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项目资助的,不能再申请;原则上应首先支持有承担国家级项目潜力的青年教师。

二、立项原则

项目研究内容符合以下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优先资助:

1、注重交叉学科研究;

2、注重学术团队建设;

3、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发展战略。

三、注意事项

1、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须严格按照“额度+进度”的经费使用办法开支经费,每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5万元。

2、项目一经立项,经费开支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设备购置和使用费”不得超过立项经费的10%,原则上不预算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不超过5%,“其他”每年不得超过2000元。经费在1月底下拨,6月30日前应执行50%,9月30日前应执行75%,12月10日前执行完毕。

3、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填表说明》(见附件一),根据说明填写申请书。

4、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4年7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送至社科处;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707276725@qq.com。

5、联系人:

刘晨宇;电话:2185816

李仕耘:电话:2187335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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