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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4-19 作者: 点击:

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社科处。

3. 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4日。各申报人需在此之前提交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及相应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

4. 提交的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5.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6. 须预先提交电子版由社科处进行审核。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黄华伟;联系电话:010-66096629。

社科处联系人:杨汉伟;联系电话:2187334;电子邮箱:yhw@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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