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3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现予发布。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项目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熟悉“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为规范申报材料的格式,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学科分类”均按一级学科填写,其中应用对策研究项目须同时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应用对策研究”,如:应用经济(应用对策研究);
2.本年度“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项目);
3.“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到学院一级,如: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三、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为3万元,一般项目为1.5万元,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项目)为1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8年5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博士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青年项目的申请条件,同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人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类中的一种。论文、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在一年半内完成;著作类除特殊情况外要在二年半内完成。
六、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七、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项目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结项。著作公开出版后需报送三套至社科处,由社科处转递省社科规划办。
八、截止2013年4月25日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项目、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和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结项材料已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除外。
九、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所需材料请见附件。项目申请人须提交2份纸质项目申请书和3份课题论证活页,并将课题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由秘书收齐以后,统一发送到cyl@xmu.edu.cn。
2.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课题论证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课题申报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至4月25日。请务必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申请书交给科研秘书,再统一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