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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进修生学籍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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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7 10:15:19 o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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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进修生学籍管理规定
A.各类进修生的学籍由学院海外学生部负责管理。
B.汉语进修班选课测试与调班:
a.新生必须参加入学汉语水平测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学院将安排补测;
b.新生根据汉语水平测试结果,按照华文系公布的课程总表(以HSK为难度参照标准)选课。
c.选课结束后留学生不得自行调班。如学生提出申请,须由教研室主任对学生进行测试再决定是否调班。
d.留学生调班情况由对外汉语教研室报海外学生部备案;
C.考勤
a.海外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按时上、下课,不得旷课、迟到和早退。因故不能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b.因病请假者,需有医生证明,并及时报告任课老师。如因病休息在一天以内而无医生证明者,可经老师批准,按病假处理;
c.因事不能上课不足两天者,可向任课教师请假;两天以上者须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签名后,经所在院、系(所)批准后方可休假;
d.未请假而缺课者,均以旷课计。无故迟到或早退者,其迟到或早退时间累计每超过一学时,按旷课一学时计。
e.学习期间不得请假旅行。利用周末外出旅行者,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f.海外学生按学校校历学习。各派遣国或地区的节假日,学校不放假,有特殊情况的海外学生可酌情请假。
D.成绩考核
a.海外学生必须参加所在院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阶段考试或考查;
b.学习期间,无故旷课超过总课时三分之一者,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c.单门课程缺勤超过该门课程总课时二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d.因病不能按期参加考试者,可持医生证明申请安排补考。因其它特殊原因缺考或需提前考试者,须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补考或提前考试;
e.补考或因故需要提前考试者,需按学校有关规定缴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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